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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首頁?>?公司金融?>?國內貿易融資?>?應收類?>?國內信用證賣方押匯

      一、?業(yè)務簡介

      國內信用證賣方押匯是指賣方發(fā)貨后,吉林銀行憑單證相符單據向其提供的短期資金融通。單證相符押匯還款來源為信用證項下貨款收回,如開證行到期不履行付款責任,吉林銀行對賣方有追索權。

      二、?業(yè)務特點

      1.?加快資金周轉:在買方支付貨款前可提前得到償付,從而加快資金周轉速度;

      2.?簡化融資手續(xù):相對于流動資金貸款等簡便易行;

      3.?改善現(xiàn)金流量:可增加當期現(xiàn)金流,從而改善財務狀況。

      三、?適用對象

      1.?吉林銀行為受益人的開戶行;

      2.?單據通過吉林銀行辦理“國內信用證寄單”

      3.?賣方流動資金有限,依靠快速的資金周轉開展業(yè)務;

      4.?賣方在發(fā)貨后,收款前遇到臨時資金周轉困難;

      5.?賣方在發(fā)貨后,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資機會,且預期收益率高于押匯利率。

      四、?業(yè)務流程

      1.?賣方與吉林銀行簽訂融資協(xié)議,提交單據和《國內信用證賣方押匯申請書》;

      2.?吉林銀行經審核單據后,將押匯款項入賣方賬戶;

      3.?吉林銀行將單據寄往開證行進行索匯;

      4.?開證行收到單據后提示給信用證項下開證申請人;

      5.?開證行到期向吉林銀行付款,吉林銀行用以歸還押匯款項。